扭扭车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扭扭车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大学生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收费2000元被刑拘

发布时间:2020-03-03 20:48:36 阅读: 来源:扭扭车厂家

【中原经济网讯】一名在校男大学生为牟取非法利益,在网上认识两名未成年女孩后,将她们介绍给嫖客卖淫,每次赚抽头钱。近日,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介绍卖淫罪案,被告人王某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,他非法所得3000元予以没收。

去年,在山东某高校上学的24岁男子王某,为牟取非法利益,他通过网络聊天工具,与17周岁的女孩侯某取得联系并达成卖淫共识。2014年10 月 16日22时许,王某将侯某介绍给嫖客寇某,收取寇某嫖资2000元。随后,寇某带侯某到历城区洪楼南路某酒店房间进行卖淫嫖娼。事后,王某付给侯某 1000元,自己从中赚取中介费1000元。同年10月20日21时许,被告人王某用同样方法,介绍14周岁的女孩李某在历下区某大厦房间,以2000元 的价格向寇某卖淫。王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4年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。

近日,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为他人卖淫嫖娼牵线搭桥,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。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王某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观点。经 查,被告人王某在介绍卖淫的时候被公安人员发现并抓获,其不具备投案的前提条件,因此,王某不具有自首情节。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,系 初犯,犯意不深,犯罪影响较小的辩护观点。经查,被告人王某介绍卖淫达两次,并且系介绍未成年人卖淫,其犯罪时,主观上根本不计后果,因此,辩护人的该观 点不成立。最终被告人王某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,他非法所得3000元予以没收。

北京时代之峰

滚压刀

膜生物反应器